为官者的“孝道”
南方网
“孝道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我国汉代甚至还将“孝廉”作为选拔官员的一项科目,规定没有“孝廉”品德者没有做官的资格。当时,这条标准很有点“一票否决制”的味道。虽说后来也有人弄虚作假,使“举孝廉,父别居”者也戴上了乌纱帽,但这毕竟是个别现象。不管怎么说,从古至今,人们都把“孝敬老人”当成晚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
如今选拔领导干部当然不会以“孝廉”为标准了,但是当了干部之后,也还是要对父母尽孝道,因为“孝敬老人”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美德。
俗话说“忠孝不能两全”,好像一个人一旦当了官,就得“舍小家,顾大家”,就得全部心思用在工作上,再也无法尽“孝道”了。
这是一种误解,许多优秀的领导干部工作上做出了骄人的成绩,但并没有影响履行“孝敬老人”的义务。当然,成为一个部门的领导之后,工作忙是肯定的,如果要想干出一番成绩,还得做出不少牺牲,特别是当“小家”与“大家”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,不得不舍弃一些“小家”的利益。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把“忠”、“孝”对立起来,仿佛这是永远不能调和的一对矛盾。其实,只要处理得当,“忠”、“孝”也能两全。远的不说,就说方工吧,他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副检察长,从事检察工作23年,办案近3000件,无一错案,这成绩够耀眼的吧?
但方工在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,并没有忘记“孝敬老人”。他的母亲患有风湿性关节炎,行动不便,老人向方工提出,想坐他的专车到街上转转,方工答应了母亲的要求,但是没有动用自己的专车,而是用小三轮车拉着母亲去逛街。作为儿子,他尽了“孝道”,作为领导干部,他保持了清正廉洁的好作风,可谓两全其美。
无独有偶,党的好干部孔繁森也有一段与方工极其相似的经历:1988年农历正月十五,聊城市举办元宵灯会,孔繁森带着老母亲去看灯。当时任局长的孔繁森同样没有动用局里的小汽车,而是借了一辆板车推着老母亲去看灯展。白发苍苍的老母亲穿着厚厚的棉衣坐在板车上,腿上还盖着棉被,孔繁森则在寒风中推着板车穿梭于人流之中。
说起来,用自己的小汽车拉着老母亲去逛逛街,只能算是“小节”,然而在他们看来,这种“小节”却是可怕的“蚁穴”,他们深知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”的道理,因此,决不在这些“小节”上开口子。
这两位优秀干部的行为值得称赞,也值得深思:他们没有因为工作忙而忘记了父母的养育之恩,更没有因“孝敬老人”而滥用手中的权力。“堂堂正正做人,清清白白做官”,这样的领导干部不仅能够得到群众的拥护,父母心里也踏实。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为官者的“孝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