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第一个是若因无法回家准备食物,就在学会把食物带回给家人,请问是否如法?有没有罪过?
答:要给学会负责人报告,如果你的学会负责人同意,当然可以,你就没过失。如果没有说明,自己拿回家,这叫偷,这叫偷盗;说明了就不是偷。你跟学会服务,学会当然要供养你的家人,为什么?你的时间在此地,这是如理如法的。
问:第二,有同修拿菜到道场来煮,之后拿一些回家,请问有罪过吗?
答:都要说明就没有罪过,他拿了很多菜来煮,他走的时候带点回家去供养家人,这是理所当然,但是都要白众,就是都要告诉常住的主人。或者是一次告诉就行了,我们常常会带来可不可以?他说行,没问题。那说了一次以后,就不要天天说,天天说也麻烦,这可以的。
问:第三,因为有时很难预算道场共修的人数,若有多余的饭菜,是否可以赠送给非牟利团体?
答:这个可以,如果我们这个粮食、蔬菜、油盐有多的时候,都要送。你看我们过去在新加坡居士林,我在那里提倡三餐免费供养大家,不管是学佛不学佛到居士林来,随时都有吃的,夜晚都不例外,这二十四小时开放。晚上有热的点心,有馒头、有包子、有牛奶、有豆浆、有茶水,日夜不间断。这个开了之后,各地方信徒送来太多了,所以居士林做这么个好事,做了几年没有花过一分钱,也没有买过米,也没有买过油,各方送太多。太多是吃不完,这也不能留,那怎么办?新加坡许多宗教他们办孤儿院、办老人院,缺乏,我们每天有个小卡车专门去送,这是如法的。这都是慈善机构,我们有多的要帮助他们,这不分宗教,这些慈善机构去帮助他好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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