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的人生观、宇宙观和价值观是什么?
佛教的人生观、宇宙观的高度概括是‘四法印’,即:诸行无常,有漏皆苦,诸法无我,涅槃寂静。诸行无常的‘行’指一切有为之法,因缘形成的一切事物。有形的色法和无形的心法皆属行法。‘无常’粗分讲,有生就有灭,变化无常;细分讲,任何事物都无一刹那的恒常,在一刹那之间起著生灭的变化。前一刹那的我,已非此一刹那的我。生即是灭,生中包含著灭,生与灭之间,没有刹那的间隔。任何事物若有刹那的不变状态,就意味著「常恒’。‘有漏’的‘漏’指贪嗔痴慢疑等烦恼,烦恼是诸苦之根源。大海行船,就怕船上漏水,漏水的船,若不及时堵塞漏洞,定会沉船。人的烦恼,就是使人下堕之因,下沉苦海之因。凡受烦恼心影响的任何思想行为都结苦果。诸法无我的‘我’,指一切事物的不依因缘的独立自性和实际存在的规定性,任何事物包括自己都是众缘形成之物,并无任何自性(我)实际存在的规定性,所以是诸法无我。‘涅槃’是指生命消除烦恼,脱离业力轮回的自由平静状态,是苦海的彼岸,是世人向往的理想境界。
人身难得,佛法难闻,善恶业报不虚,珍惜难得的人身,皈依三宝,戒恶行善,下世求得人天之身,享人天之乐,——这是下士的人生观和价值观;虽得人天之乐,也终究无常,要想常乐,就要出离苦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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