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“在读经的过程中没有读完。中间忽然有人来了,断开了。有人说这是‘断法罪’,让我发个什么愿……”
答:实际上我们在“敬法”的那段当中,已经讲到这一点了。读经的时候,读到一半,读不完,可以把经合起来,恭恭敬敬地收起来。然后,我们该处理什么事就处理什么事,处理完了再翻开经接着读诵,那是可以的。比如说《大方广佛华严经》,有八十华严,六十华严,四十华严,这个八十华严有这么厚,你一天能读完吗?
居士:“他说要不你就先发愿。”
法师:实际上,有人要你先发愿,你这个愿并不会发。
居士:“是的,是这样。”
法师:你只能这样发愿了:“阿是”穴吧,读到哪算哪吧。
医学界有个“阿是”穴,哪里疼,治哪里么。读到哪算哪,你发这个愿吧。所以说不能以人的标准为标准,我们就是读,不管读到哪里,障碍来了我完全可以夹上个纸条记住第几页第几行,或者是第几品,把它合起来,把经书收起来。做完事了再接着读就可以了。
比如说《大方广佛华严经》,按他那个说法先发愿,那我怎么发?里面的内容我不知道,我先读到那里呢?我读到第几品?我读到第几页?你根本就不能发这个愿,也不会发这个愿。因为他们这个标准,这个要求是一种人的知见,不圆融的,不适用的。所以,只能是“阿是”穴了,读到哪里就算哪里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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