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找“三陪小姐”是犯邪淫戒吗?
答:是犯邪淫戒。
“三陪小姐”是中国大陆特有称呼,这里所指的“三陪小姐”是出卖肉体的妓女、应召女郎。
佛陀时代的印度,嫖妓是合法的。为了使嫖妓仅限于性交易的范围内,而不发生任何感情纠葛或矛盾。因此,居士的戒律里规定,嫖妓不按值给钱,犯邪淫戒的根本罪。嫖妓按值给钱,不犯戒。
但为了使佛教戒律同世间法律以及社会道德不相违背,佛陀规定了随方毗尼 ,以适应各个地方不同的世间法律和社会道德。譬如,现时中国大陆的法律规定,嫖妓是犯法的行为。那么,现时在中国大陆,在家居士去嫖妓就是犯邪淫戒的。嫖妓的坏处,不用多说,国家的法律,社会的道德,医学卫生的实证已经有详细的说明与宣传,可以自己去看。
出家修行人的别解脱戒是梵行戒,断五欲。在家居士的五戒是呵五欲,在家居士的八关斋戒是梵行戒,是断淫欲的。要出欲界,邪淫必须要断除,连正淫也要断除。不但正淫要断除,连欲界天神的性行为(诸如男女间拥抱,握手,微笑乃至相视)都要断除。所以,很多老修行的眼根都收摄得非常好。如果连色欲都不能断除的话,尚不能出欲界,更不要说从三界中得到解脱了。在《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》里有:“佛告诸比丘。优婆塞。不应生欲想欲觉。尚不应生心。何况起欲恚痴(即贪嗔痴)结缚根本不净恶业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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